為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麻疹、風疹防控作业,切實保護公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疾控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拟定了《麻疹風疹防控计划(2024年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麻疹、風疹分別是由麻疹病毒和風疹病毒感染然后引起的以發熱、出疹為首要表現的急性呼吸道傳患病,傳染性強,易引起暴發盛行,分別是《中華公民共和國傳患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丙類傳患病。由於麻疹、風疹均為急性發熱、出疹性疾病,疾病監測、干預和疫情處置等办法类似,為指導各地科學精準、統籌推進麻疹和風疹防控作业,切實保護公民群眾身體健康,拟定本防控计划。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精準防控、快速處置”原則,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办法。加強預防接種和健康宣教,維持國家免疫規劃麻腮風疫苗高水平接種率。坚持以個案為基礎、盛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支撑的麻疹風疹監測系統高質量運轉,加強疫情剖析與風險研判,及時發現、規範治療病例,有用處置集合性疫情,持續將麻疹風疹發病率坚持在較低水平。 麻疹病毒屬於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屬,呈球狀或絲狀,直徑150—200nm,只要1個血清型,抗原性穩定。基因組為有包膜的單股負鏈RNA,包含24個基因型,分屬於8個進化分支(A—H),其间疫苗株屬於A基因型。該病毒對外界抵抗力較弱,對熱、酸、乾燥、紫外線和一般消毒劑均灵敏;在室溫物體外表存活時間缺乏2小時,56℃ 30分鐘即可滅活;但在凍幹狀態下存活時間較久,参加蛋白穩定劑後於-70℃可寄存數十年。 風疹病毒屬於馬氏病毒科風疹病毒屬,多呈不規則球形,直徑50—70nm,只要1個血清型,抗原性穩定。基因組為有包膜的單股正鏈RNA,包含13個基因型,分屬於2個進化分支(1、2),其间疫苗株病毒為2A基因型或1a基因型。該病毒對熱、脂溶劑、紫外線和一般消毒劑均灵敏,56℃ 30分鐘即可滅活。 2.傳播途徑。首要通過呼吸道飛沫傳播,在相對密閉的空間內也能够通過氣溶膠傳播,接觸被病毒污染的物體亦可形成感染。 4.傳染期。一般是在皮疹出現前5天持續到皮疹發生後5天,免疫力低下患者傳染期可延長。 5.易感人群。人群遍及易感,對麻疹病毒沒有免疫力的人群露出後顯性感染率達90%以上。通過接種含麻疹成分疫苗或天然感染可獲得免疫力。 6.臨床表現。典型臨床表現為高熱(體溫點38℃),發熱2—4天后出現自耳後、面部開始,自上而下向全身擴展並可累及黏膜的紅色斑丘疹,伴有流涕、噴嚏、咳嗽、流淚、畏光、結膜炎等症狀。起病前期在口腔頰黏膜可出現針尖巨细灰白色突起,即麻疹黏膜斑(Kopliks spots,柯氏斑)。少部分可出現肺炎、喉炎、中耳炎、心肌炎、腦炎等並發癥,嚴重者可致死。孕婦、營養不良的兒童、嚴重免疫缺点者罹患麻疹後發展為重症的風險較高。 1.傳染源。人是風疹病毒的仅有天然宿主。風疹患者、隱性感染者及先天性風疹綜合徵患者均為傳染源。 5.易感人群。人群遍及易感。約30%—50%的感染者呈隱性感染。通過接種含風疹成分疫苗或天然感染可獲得免疫力。 6.臨床表現。首要表現為發熱、斑丘疹、耳後及枕後淋巴結腫大,發熱l—2天后出疹,出疹l—2天后皮疹衰退,疹退後無色素沉著和脫屑,一般病程短、症狀較輕。孕婦在妊娠前期感染風疹病毒,可引起胎兒感染,形成發育遲滯和胎兒变形等嚴重後果,導致出世缺点。 1.監測病例。具有發熱(>37.3℃)、出疹(斑丘疹),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結膜炎、淋巴結腫大、關節炎或關節痛等一種及以上症狀,且扫除已知病原所形成的發熱出疹性疾病(如水痘、猩紅熱、手足口病)的病例。 2.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麻疹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的定義參照《麻疹診療计划(2024年版)》。風疹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的定義參照《風疹診斷標準(WS297—2008)》。 3.扫除病例。契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監測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訂正為扫除麻疹風疹病例: (1)血標本檢測麻疹和風疹IgM結果均為陰性,病原學標本檢測麻疹和風疹病毒核酸結果均為陰性,且不契合上述確診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定義者; (3)麻疹或風疹疫苗相關病例:鑒定出麻疹或風疹疫苗株病毒,且未檢測出麻疹或風疹野病毒;或同時契合以下5種景象: 血標本在接種含麻疹或風疹成分疫苗後8周內採集,且檢測麻疹和/或風疹IgM抗體陽性; 1.醫療機構監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診療中發現的麻疹和風疹監測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要依法依規及時進行報告。 2.主動監測。醫療機構應每旬對內科、兒科、皮膚科、傳患病科、病案室等重點科室開展麻疹和風疹病例主動監測。建議設立疾控監督員的醫療機構將上述主動監測納入監督办理作业清單。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信息化手法對監測病例進行才智識別和主動提示。 3.實驗室監測。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等麻疹風疹實驗室組成實驗室監測網絡,對病例標本開展血清學和病原學檢測,為進一步明確病例診斷、病毒基因分型,断定疫情是否持續傳播盛行等供给依據。 1.醫療機構發現麻疹和風疹監測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于24小時內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操控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尚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單位應以適當通訊办法(電話、傳真等)及時向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並及時寄送出傳患病報告卡,縣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当即進行網絡直報。 2.醫療機構、疾控機構根據盛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結果,及時訂正病例分類。 1.麻疹病例。對於住院病例,醫療機構依照《麻疹診療计划(2024年版)》要求實施呼吸道隔離,進病室者戴口罩、帽子、穿隔離衣等。對病房採取門窗關閉,室內噴灑消毒液或紫外線照耀,消毒患者口鼻分泌物等办法。對於非住院病例,醫療機構應奉告病例自我隔離期間相關留意事項,包含應單人單間寓居,減少與外界及家庭成員近距離接觸,避免與嬰幼兒和孕産婦等重點人群近距離接觸。如需外出應佩带口罩,坚持交际距離,避免前往人群密布場所。無呼吸道並發癥的患者隔離至出疹後5天,有肺炎並發癥的患者隔離至出疹後10天。自我隔離期間如病况加剧應及時就診。 2.風疹病例。住院病例依照醫療機構相關要求進行治療和办理。非住院病例非必要不外出,居家期間儘量單人單間,避免與嬰幼兒、孕婦等重點人群接觸,避免前往人群集合場所,確需外出時科學佩带口罩。感染風疹的孕婦,應及時諮詢專科醫生,遵醫囑採取相應防治办法。 縣級疾控機構接到轄區麻疹或風疹病例報告後,48小時內儘早開展盛行病學調查。調查內容最重要的包含病例根底信息、發病就診情況、臨床表現、免疫史及實驗室檢測信息;發病前7—21天內與可疑病例的接觸史、接觸場所及接觸办法;出疹前5天至隔離治療前的具體活動地點和接觸者。完结調查後將信息錄入中國疾病預防操控信息系統監測報告办理模塊(具體內容和要求見附件1、2)。 亲近接觸者指與麻疹病例在其出疹前後5天內,有一起寓居、作业、日子、學習等近距離接觸者。縣級疾控機構或醫療機構指導亲近接觸者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健康監測期限為最後近距離接觸病例之日起21天。健康監測期間可正常學習和作业,堅持勤洗手,做好科學佩带口罩等個人防護;一旦出現發熱、出疹或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狀,應及時就診。 (一)常規免疫。適齡兒童應依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時、全程接種麻腮風疫苗。18周歲以下未按免疫程序完结2劑次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的人群,應儘早補種。 (二)重點人群免疫。邊檢、海關、國際機場作业人員,國際航空公司司乘人員,以及麻疹風疹實驗室、傳患病醫院和綜合醫院傳患病科相關醫療衛生作业者等露出風險較高的人群,鼓勵在上崗前接種1劑次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為發病史、免疫史不詳或劑次缺乏的大中專院校學生,補足2劑次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對孕婦、嚴重免疫缺点者等無法接種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的亲近接觸者,應于露出後6天內遵醫囑运用丙種球蛋白。 (三)應急接種。在發生疫情時,對未完结免疫程序或免疫史不詳,且既往未感染麻疹或風疹的亲近接觸者,以及經評估感染風險高的人員,應儘早開展應急接種。 (一)集合性疫情定義。指在同一家庭、學校或工廠企業等集體單位或場所,10天內報告2例及以上麻疹或風疹確診病例;在同一大街或鄉鎮,10天內報告5例及以上麻疹或風疹確診病例。 (二)疫情調查處置。集合性疫情所在地的縣級疾控機構要及時規範開展疫情調查處置,科學做好病例查找、個案盛行病學調查、病例办理、亲近接觸者断定和办理、應急接種、環境消毒等办法,動態開展疫情剖析研判,加強健康宣教,有用遏止疫情傳播擴散。調查處置要求詳見附件3。 (三)集合性疫情報告。發現麻疹、風疹集合性疫情後,縣級疾控機構應在2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情办理信息系統報告,事情級別選擇“未分級”。依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情應急預案》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情的分級標準,進一步確定麻疹、風疹疫情的事情級別,及時進行訂正。 實驗室檢測包含血清學檢測、核酸檢測、基因分型與病毒分離,相關標本採集、檢測等要求見附件4。 1.標本分類及要求。醫療機構負責對就診的病例採集血標本和病原學標本,並協助將標本送至縣級疾控機構。血清學檢測採集單份或雙份(急性期、恢復期)血清。核酸檢測和病毒分離常用標本為咽拭子,必要時可採集尿液標本,出疹後5天內採集標本最佳。 2.採集範圍。應採集一切散發病例的血標本和病原學標本,集合性疫情應採集疫情前期至少5例病例的血標本和病原學標本,缺乏5例的應悉数採集。 1.實驗室網絡。全國麻疹風疹實驗室網絡由國家級、省級、地市級三級疾控機構麻疹風疹實驗室組成。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實驗室或縣區級疾控機構實驗室在經上級實驗室查核認證後,可納入麻疹風疹實驗室網絡办理,並承擔相應的檢測作业。 2.血清學檢測。承擔血清學檢測任務的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在收到血標本後,應于4天內完结麻疹、風疹IgM抗體檢測。必要時採集第二份血標本進行檢測。 3.核酸檢測。核酸檢測與血清學檢測原則上應在同一實驗室開展。收到病原學標本後,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應于4天內完结麻疹、風疹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陽性的病原學標本在完结核酸檢測後10天內送至省級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 4.基因分型與病毒分離。省級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在收到陽性病原學標本後,同時開展基因分型和病毒分離作业。基因分型應于14天內完结,並在完结後3天內將基因序列原始圖譜資料報送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復核。14天內無法通過原始標本完结基因分型的,應在獲得病毒分離物後再次進行基因分型,並將序列報送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復核。病毒分離應于28天內完结,每半年(6月和12月)將毒株上送至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收到基因序列原始圖譜資料後3天內完结基因分型復核,並將結果反饋至省級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省級收到復核結果後3天內完结系統信息錄入。 5.質量操控。麻疹風疹實驗室網絡逐級開展實驗室認證和盲樣查核等質量操控作业。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麻疹、風疹疫情防控作业,鞏固拓宽新冠疫情防控好經驗、好做法,堅持聯防聯控、多病同防,壓實“四方責任”,加強組織調度,結合實際落實防控作业要求,採取有力防範應對舉措,持續將麻疹風疹發病率坚持在較低水平。 (二)強化防治办法落實。各地疾控機構負責組織做好預防接種、疫情監測與調查處置作业,做好風險研判,避免疫情擴散和延伸。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認真落實“四早”作业要求,規範做好麻疹和風疹病例診斷、報告和醫療救治,總結和應用中醫藥預防治療办法,进步治療作用。各地要廣泛開展麻疹、風疹防控知識科普宣傳,增強公眾防護意識,进步防護才能,當好本身健康榜首責任人(麻疹和風疹防控科普知識要點見附件5、6)。 (三)強化培訓指導。各地疾控機構要加強對專業人員盛行病學調查、集合性疫情調查處置、預防接種和實驗室檢測等相關培訓。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組織開展對醫務人員,尤其是基層醫務人員麻疹和風疹防控、診療和技术培訓。各地疾控和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防治作业的催促指導,確保各項办法落實落細落到位。 附件:1.盛行病學個案調查表.pdf2.監測指標要求及説明.pdf3.麻疹風疹集合性疫情調查處置攻略.pdf4.麻疹風疹實驗室檢測技術攻略.pdf5.麻疹防控科普知識要點.pdf6.風疹防控科普知識要點.pdf 關於印發麻疹風疹防控计划(2024年版)的告诉國疾控綜傳防發〔2024〕16號 為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麻疹、風疹防控作业,切實保護公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疾控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拟定了《麻疹風疹防控计划(2024年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麻疹、風疹分別是由麻疹病毒和風疹病毒感染然后引起的以發熱、出疹為首要表現的急性呼吸道傳患病,傳染性強,易引起暴發盛行,分別是《中華公民共和國傳患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丙類傳患病。由於麻疹、風疹均為急性發熱、出疹性疾病,疾病監測、干預和疫情處置等办法类似,為指導各地科學精準、統籌推進麻疹和風疹防控作业,切實保護公民群眾身體健康,拟定本防控计划。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精準防控、快速處置”原則,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办法。加強預防接種和健康宣教,維持國家免疫規劃麻腮風疫苗高水平接種率。坚持以個案為基礎、盛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支撑的麻疹風疹監測系統高質量運轉,加強疫情剖析與風險研判,及時發現、規範治療病例,有用處置集合性疫情,持續將麻疹風疹發病率坚持在較低水平。 麻疹病毒屬於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屬,呈球狀或絲狀,直徑150—200nm,只要1個血清型,抗原性穩定。基因組為有包膜的單股負鏈RNA,包含24個基因型,分屬於8個進化分支(A—H),其间疫苗株屬於A基因型。該病毒對外界抵抗力較弱,對熱、酸、乾燥、紫外線和一般消毒劑均灵敏;在室溫物體外表存活時間缺乏2小時,56℃ 30分鐘即可滅活;但在凍幹狀態下存活時間較久,参加蛋白穩定劑後於-70℃可寄存數十年。 風疹病毒屬於馬氏病毒科風疹病毒屬,多呈不規則球形,直徑50—70nm,只要1個血清型,抗原性穩定。基因組為有包膜的單股正鏈RNA,包含13個基因型,分屬於2個進化分支(1、2),其间疫苗株病毒為2A基因型或1a基因型。該病毒對熱、脂溶劑、紫外線和一般消毒劑均灵敏,56℃ 30分鐘即可滅活。 2.傳播途徑。首要通過呼吸道飛沫傳播,在相對密閉的空間內也能够通過氣溶膠傳播,接觸被病毒污染的物體亦可形成感染。 4.傳染期。一般是在皮疹出現前5天持續到皮疹發生後5天,免疫力低下患者傳染期可延長。 5.易感人群。人群遍及易感,對麻疹病毒沒有免疫力的人群露出後顯性感染率達90%以上。通過接種含麻疹成分疫苗或天然感染可獲得免疫力。 6.臨床表現。典型臨床表現為高熱(體溫點38℃),發熱2—4天后出現自耳後、面部開始,自上而下向全身擴展並可累及黏膜的紅色斑丘疹,伴有流涕、噴嚏、咳嗽、流淚、畏光、結膜炎等症狀。起病前期在口腔頰黏膜可出現針尖巨细灰白色突起,即麻疹黏膜斑(Kopliks spots,柯氏斑)。少部分可出現肺炎、喉炎、中耳炎、心肌炎、腦炎等並發癥,嚴重者可致死。孕婦、營養不良的兒童、嚴重免疫缺点者罹患麻疹後發展為重症的風險較高。 1.傳染源。人是風疹病毒的仅有天然宿主。風疹患者、隱性感染者及先天性風疹綜合徵患者均為傳染源。 5.易感人群。人群遍及易感。約30%—50%的感染者呈隱性感染。通過接種含風疹成分疫苗或天然感染可獲得免疫力。 6.臨床表現。首要表現為發熱、斑丘疹、耳後及枕後淋巴結腫大,發熱l—2天后出疹,出疹l—2天后皮疹衰退,疹退後無色素沉著和脫屑,一般病程短、症狀較輕。孕婦在妊娠前期感染風疹病毒,可引起胎兒感染,形成發育遲滯和胎兒变形等嚴重後果,導致出世缺点。 1.監測病例。具有發熱(>37.3℃)、出疹(斑丘疹),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結膜炎、淋巴結腫大、關節炎或關節痛等一種及以上症狀,且扫除已知病原所形成的發熱出疹性疾病(如水痘、猩紅熱、手足口病)的病例。 2.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麻疹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的定義參照《麻疹診療计划(2024年版)》。風疹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的定義參照《風疹診斷標準(WS297—2008)》。 3.扫除病例。契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監測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訂正為扫除麻疹風疹病例: (1)血標本檢測麻疹和風疹IgM結果均為陰性,病原學標本檢測麻疹和風疹病毒核酸結果均為陰性,且不契合上述確診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定義者; (3)麻疹或風疹疫苗相關病例:鑒定出麻疹或風疹疫苗株病毒,且未檢測出麻疹或風疹野病毒;或同時契合以下5種景象: 血標本在接種含麻疹或風疹成分疫苗後8周內採集,且檢測麻疹和/或風疹IgM抗體陽性; 1.醫療機構監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診療中發現的麻疹和風疹監測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要依法依規及時進行報告。 2.主動監測。醫療機構應每旬對內科、兒科、皮膚科、傳患病科、病案室等重點科室開展麻疹和風疹病例主動監測。建議設立疾控監督員的醫療機構將上述主動監測納入監督办理作业清單。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信息化手法對監測病例進行才智識別和主動提示。 3.實驗室監測。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等麻疹風疹實驗室組成實驗室監測網絡,對病例標本開展血清學和病原學檢測,為進一步明確病例診斷、病毒基因分型,断定疫情是否持續傳播盛行等供给依據。 1.醫療機構發現麻疹和風疹監測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于24小時內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操控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尚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單位應以適當通訊办法(電話、傳真等)及時向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並及時寄送出傳患病報告卡,縣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当即進行網絡直報。 2.醫療機構、疾控機構根據盛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結果,及時訂正病例分類。 1.麻疹病例。對於住院病例,醫療機構依照《麻疹診療计划(2024年版)》要求實施呼吸道隔離,進病室者戴口罩、帽子、穿隔離衣等。對病房採取門窗關閉,室內噴灑消毒液或紫外線照耀,消毒患者口鼻分泌物等办法。對於非住院病例,醫療機構應奉告病例自我隔離期間相關留意事項,包含應單人單間寓居,減少與外界及家庭成員近距離接觸,避免與嬰幼兒和孕産婦等重點人群近距離接觸。如需外出應佩带口罩,坚持交际距離,避免前往人群密布場所。無呼吸道並發癥的患者隔離至出疹後5天,有肺炎並發癥的患者隔離至出疹後10天。自我隔離期間如病况加剧應及時就診。 2.風疹病例。住院病例依照醫療機構相關要求進行治療和办理。非住院病例非必要不外出,居家期間儘量單人單間,避免與嬰幼兒、孕婦等重點人群接觸,避免前往人群集合場所,確需外出時科學佩带口罩。感染風疹的孕婦,應及時諮詢專科醫生,遵醫囑採取相應防治办法。 縣級疾控機構接到轄區麻疹或風疹病例報告後,48小時內儘早開展盛行病學調查。調查內容最重要的包含病例根底信息、發病就診情況、臨床表現、免疫史及實驗室檢測信息;發病前7—21天內與可疑病例的接觸史、接觸場所及接觸办法;出疹前5天至隔離治療前的具體活動地點和接觸者。完结調查後將信息錄入中國疾病預防操控信息系統監測報告办理模塊(具體內容和要求見附件1、2)。 亲近接觸者指與麻疹病例在其出疹前後5天內,有一起寓居、作业、日子、學習等近距離接觸者。縣級疾控機構或醫療機構指導亲近接觸者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健康監測期限為最後近距離接觸病例之日起21天。健康監測期間可正常學習和作业,堅持勤洗手,做好科學佩带口罩等個人防護;一旦出現發熱、出疹或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狀,應及時就診。 (一)常規免疫。適齡兒童應依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時、全程接種麻腮風疫苗。18周歲以下未按免疫程序完结2劑次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的人群,應儘早補種。 (二)重點人群免疫。邊檢、海關、國際機場作业人員,國際航空公司司乘人員,以及麻疹風疹實驗室、傳患病醫院和綜合醫院傳患病科相關醫療衛生作业者等露出風險較高的人群,鼓勵在上崗前接種1劑次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為發病史、免疫史不詳或劑次缺乏的大中專院校學生,補足2劑次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對孕婦、嚴重免疫缺点者等無法接種含麻疹風疹成分疫苗的亲近接觸者,應于露出後6天內遵醫囑运用丙種球蛋白。 (三)應急接種。在發生疫情時,對未完结免疫程序或免疫史不詳,且既往未感染麻疹或風疹的亲近接觸者,以及經評估感染風險高的人員,應儘早開展應急接種。 (一)集合性疫情定義。指在同一家庭、學校或工廠企業等集體單位或場所,10天內報告2例及以上麻疹或風疹確診病例;在同一大街或鄉鎮,10天內報告5例及以上麻疹或風疹確診病例。 (二)疫情調查處置。集合性疫情所在地的縣級疾控機構要及時規範開展疫情調查處置,科學做好病例查找、個案盛行病學調查、病例办理、亲近接觸者断定和办理、應急接種、環境消毒等办法,動態開展疫情剖析研判,加強健康宣教,有用遏止疫情傳播擴散。調查處置要求詳見附件3。 (三)集合性疫情報告。發現麻疹、風疹集合性疫情後,縣級疾控機構應在2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情办理信息系統報告,事情級別選擇“未分級”。依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情應急預案》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情的分級標準,進一步確定麻疹、風疹疫情的事情級別,及時進行訂正。 實驗室檢測包含血清學檢測、核酸檢測、基因分型與病毒分離,相關標本採集、檢測等要求見附件4。 1.標本分類及要求。醫療機構負責對就診的病例採集血標本和病原學標本,並協助將標本送至縣級疾控機構。血清學檢測採集單份或雙份(急性期、恢復期)血清。核酸檢測和病毒分離常用標本為咽拭子,必要時可採集尿液標本,出疹後5天內採集標本最佳。 2.採集範圍。應採集一切散發病例的血標本和病原學標本,集合性疫情應採集疫情前期至少5例病例的血標本和病原學標本,缺乏5例的應悉数採集。 1.實驗室網絡。全國麻疹風疹實驗室網絡由國家級、省級、地市級三級疾控機構麻疹風疹實驗室組成。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實驗室或縣區級疾控機構實驗室在經上級實驗室查核認證後,可納入麻疹風疹實驗室網絡办理,並承擔相應的檢測作业。 2.血清學檢測。承擔血清學檢測任務的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在收到血標本後,應于4天內完结麻疹、風疹IgM抗體檢測。必要時採集第二份血標本進行檢測。 3.核酸檢測。核酸檢測與血清學檢測原則上應在同一實驗室開展。收到病原學標本後,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應于4天內完结麻疹、風疹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陽性的病原學標本在完结核酸檢測後10天內送至省級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 4.基因分型與病毒分離。省級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在收到陽性病原學標本後,同時開展基因分型和病毒分離作业。基因分型應于14天內完结,並在完结後3天內將基因序列原始圖譜資料報送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復核。14天內無法通過原始標本完结基因分型的,應在獲得病毒分離物後再次進行基因分型,並將序列報送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復核。病毒分離應于28天內完结,每半年(6月和12月)將毒株上送至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國家麻疹風疹實驗室收到基因序列原始圖譜資料後3天內完结基因分型復核,並將結果反饋至省級麻疹風疹網絡實驗室,省級收到復核結果後3天內完结系統信息錄入。 5.質量操控。麻疹風疹實驗室網絡逐級開展實驗室認證和盲樣查核等質量操控作业。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麻疹、風疹疫情防控作业,鞏固拓宽新冠疫情防控好經驗、好做法,堅持聯防聯控、多病同防,壓實“四方責任”,加強組織調度,結合實際落實防控作业要求,採取有力防範應對舉措,持續將麻疹風疹發病率坚持在較低水平。 (二)強化防治办法落實。各地疾控機構負責組織做好預防接種、疫情監測與調查處置作业,做好風險研判,避免疫情擴散和延伸。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認真落實“四早”作业要求,規範做好麻疹和風疹病例診斷、報告和醫療救治,總結和應用中醫藥預防治療办法,进步治療作用。各地要廣泛開展麻疹、風疹防控知識科普宣傳,增強公眾防護意識,进步防護才能,當好本身健康榜首責任人(麻疹和風疹防控科普知識要點見附件5、6)。 (三)強化培訓指導。各地疾控機構要加強對專業人員盛行病學調查、集合性疫情調查處置、預防接種和實驗室檢測等相關培訓。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組織開展對醫務人員,尤其是基層醫務人員麻疹和風疹防控、診療和技术培訓。各地疾控和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防治作业的催促指導,確保各項办法落實落細落到位。 附件:1.盛行病學個案調查表.pdf2.監測指標要求及説明.pdf3.麻疹風疹集合性疫情調查處置攻略.pdf4.麻疹風疹實驗室檢測技術攻略.pdf5.麻疹防控科普知識要點.pdf6.風疹防控科普知識要點.pdf